台南發生一起因「替友出氣」而演變成毆打凌虐的私刑案件。一名女子向友人哭訴遭黃姓男子性侵,消息一出,引發友人極大憤怒。一群男子在激動之下,竟自行策劃報復行動,不但將黃男從釣蝦場強行帶走,還購買狗鍊與束帶,把他押往靈骨塔羞辱、毆打,最終造成受害者腦出血。該起案件經台南地院審理後,涉案的5名男子皆遭判刑,其中主謀陳男被判8個月、罰金6萬元,其餘4人各判6個月,均不得易科罰金。

Scared woman because male clenched his hand
一名女子向友人哭訴遭黃姓男子性侵,引發友人極大憤怒。一群男子在激動之下,
竟自行策劃報復行動。(圖/示意圖)

法院判決書指出,今年1月14日深夜,陳姓男子得知女性友人指控遭黃姓男子性侵,怒火中燒,立即聯絡郭姓、李姓、方姓等4名男性商討「教訓」對方。他們要求女子將黃男約至關廟區一處釣蝦場,並趁對方現身時合力將他押上車。接著,一行人前往五金百貨購買束帶、狗鍊與膠帶,明確顯示事前已有凌虐意圖。

Midsection man relaxing outdoors
6人將黃男帶往偏僻的靈骨塔,要他脫光衣物,再把狗鍊與項圈套上脖子,逼他在地上學狗爬行。
(圖/示意圖)

之後,6人將黃男帶往偏僻的靈骨塔,要他脫光衣物,再把狗鍊與項圈套上脖子,逼他在地上學狗爬行。期間,黃男遭多人踢打、壓制,導致頭部受到強烈撞擊,出現微量腦出血、左眼受傷及全身多處擦挫傷。黃男最後打電話向友人求援,得以脫身。

事後他在隔日凌晨送醫並報警求助,警方調查後,釐清整起事件的動線與相關事證。庭審期間,陳姓、郭姓、李姓與兩名黃姓男子皆坦承犯行;法院根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、購物明細、監視器畫面與醫療診斷證明等證據,認定5人涉案明確。法官認為,他們以私刑方式處理糾紛、手段粗暴,不僅造成被害者身心重大傷害,也嚴重破壞社會秩序,因此量處實刑且不得易科罰金,並沒收作案用的狗鍊與束帶。

至於女子所指控的性侵案,以及與凌虐行為相關的方姓男子部分,仍在另案審理中。法院也提醒,任何刑事指控應循司法途徑處理,私人報復只會造成更大傷害,絕非伸張正義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