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購買牛奶時要留意包裝標示。農業部宣布,乳品標示新制自7月1日起正式上路,未來市售乳品若要標示為「鮮乳」,必須取得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「鮮乳標章」,或依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》取得相關「驗證標章」,才可依法使用「鮮乳」名稱。農業部提醒,消費者選購時可認明標章,避免與進口乳品或其他乳飲產品混淆。
農業部表示,這項新制源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2025年6月3日修正公告的《食用動物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》,目的在於讓乳品名稱與產品來源更清楚,也提升國產鮮乳的辨識度。新制上路後,只有符合規範、具備指定標章的產品,才能在包裝上標示「鮮乳」。

農業部畜牧司副司長周志勲指出,過去市面上部分進口乳品以「長效鮮乳」等名稱販售,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與國產鮮乳相同。為避免標示造成混淆,農業部與衛福部共同研議調整規定,希望透過更清楚的命名制度,區隔國產鮮乳、進口乳品、保久乳及乳飲品等不同產品類型。
配合新制,農業部也將原本屬於服務商標性質的「鮮乳標章」,升級為具證明標章性質的管理制度。未來將透過審查、標示及查核機制,確認產品是否以國產生牛乳為原料製成,進一步提高產銷資訊透明度,也讓消費者更容易判斷產品來源。
農業部表示,標章制度不只是名稱規範,也關係到國內酪農產業發展。透過鮮乳標章與驗證標章管理,可協助穩定國產生乳契作體系,提升國產鮮乳品牌公信力,讓消費者在貨架上更快辨識真正來自台灣酪農的鮮乳產品。

在新制推動期間,農業部已成立專責輔導團隊,協助自有品牌業者申請鮮乳標章,也鼓勵乳品加工廠及畜牧場取得產銷履歷驗證或優良農產品驗證。農業部盼透過業者配合與制度升級,讓乳品標示更透明,減少市場資訊落差。
農業部也呼籲,民眾日後購買乳品時,不只看品牌與價格,也應留意包裝是否有「台灣鮮乳標章」或相關驗證標章。若沒有符合規定的標示,產品就不能再以「鮮乳」名稱販售。
未來農業部將持續結合食農教育與行銷推廣,強化民眾對國產鮮乳「在地生產、來源可溯」的認識。透過標章辨識與消費選擇,民眾不僅能買得更安心,也能以實際行動支持台灣酪農與國產乳業永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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