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以上為示意圖)
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簡稱金管會)自成立以來,已經走過20個年頭,從初期的挑戰到逐漸站穩腳步,外界對其表現多持正面評價。然而,展望未來20年,專家們一致認為金管會必須進一步推動三大改革:國際化、組織再造以及法規優化,以提升台灣金融業的競爭力。

第一箭:推動國際化

多位學者專家指出,金管會未來的首要任務是加速國際化,讓台灣的金融業更具全球競爭力。星展集團策略長林鑫川表示,台灣目前有超過30家全方位銀行,競爭激烈,未來若能整併銀行資源,才有機會向國際市場進軍。他強調:「要有遠大的目標,集中力量辦大事。」

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楊岳平則建議,政府應進一步推動公營銀行合併,並不要將非合意併購視為負面,這樣才能降低併購難度,促進產業發展。此外,藍濤亞洲總裁黃齊元建議,台灣應打造「亞洲的那斯達克板」,吸引更多國外公司來台上市,以促進資本市場國際化。

第二箭:組織再造以促進創新

金管會的組織改革被視為未來五年內的關鍵任務。澳洲蒙納許大學教授臧正運強調,台灣應該在組織與法規上設計更具發展性的機構,例如成立金融創新發展局,專責於金融創新的推動。目前金管會內的金融科技創新中心雖然存在,但缺乏專責人員與足夠預算,無法有效推動創新發展。

臧正運指出,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(MAS)是值得學習的範例,該機構內部設有專門負責監理與發展的單位,兩者依不同指標進行競爭,激發創新文化。金管會政務副主委陳彥良表示,目前金管會正研議設立金融創新發展處,以促進內部文化的轉變和市場秩序的維護。

第三箭:法規優化與行為監理

除了組織改革,專家們也建議金管會應強化法規的靈活性與消費者保護。國際上普遍採用行為監理,即無論是否具有金融執照,只要涉及金融商品服務,就必須接受監管。相較之下,台灣的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》仍以機構監理為主,這導致新興的金融科技業如P2P等類金融業務無法受到法律保護。

台大副教授楊岳平建議,應改採行為監理,讓所有金融產品的消費者都能受到保護。此外,臧正運也提議修改《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》,將融資公司與P2P平台等新興金融服務納入監管範疇,既能保障消費者權益,也能促進金融科技的創新發展。

展望未來

金管會未來20年的發展,勢必仰賴這三大改革的推動。國際化、組織再造與法規優化不僅將提升台灣金融業的全球競爭力,也有助於打造一個更為靈活且具創新的金融生態系統。在全球金融市場快速變遷的背景下,金管會能否及時因應挑戰,將決定台灣金融業的未來發展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