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加州再度成為人工智慧勞動規範的先鋒。加州州議會日前通過SB 7法案,俗稱「禁止機器人老闆」(No Robo Bosses),若州長紐森在2025年9月30日前簽署,該法案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,要求雇主不得單靠人工智慧(AI)系統來做出員工紀律處分或解雇決策。

SB 7將「自動化決策系統」(automated decision systems, ADS)定義為運用機器學習、統計模型、數據分析或AI運算,對個人產生實質影響的工具。此範圍涵蓋了包括履歷篩選、員工監控、面試語音文字分析、績效追蹤、排班安排,甚至依AI評分的訓練計劃,幾乎所有與員工管理相關的決策工具皆在監管之列。
法案規範的「就業相關決策」範圍廣泛,從薪資、福利、工時,到績效評估、升遷、解雇及安全措施均納入管制。尤其針對零工經濟平台,若要停用員工的系統存取權,亦不得單憑AI結果做決定。此外,SB 7明文禁止雇主利用AI推斷員工的受保護身份(如種族、性別、國籍),禁止未經告知即蒐集員工資料,也禁止以顧客評分作為唯一依據來決定升遷或解僱。
法案核心之一是強調人類審查機制。雖允許雇主「主要」依賴AI系統,但必須由人工審查者進行第二層檢視,並結合其他資訊做出最終決策,避免重大就業判斷完全由機器決定。不過,何謂「主要依賴」仍無明確界定,未來執行上恐有灰色地帶。

關於通知義務,雇主必須在使用AI工具前至少30天,以書面形式(含電子郵件或超連結)通知員工或求職者;若ADS系統已投入使用,則必須在2026年4月1日前完成通知。若AI成為解雇或懲處的主要依據,雇主還須在決策通知中附上說明,揭露AI工具如何影響該判斷。員工亦享有每12個月索取個人相關AI資料副本的權利。
違反法案者,雖不開放私人訴訟,但將面臨每項違規最高500美元的民事罰款,並由加州勞工事務專員或地方檢察官執行。若雇主持續違規,罰款可能累積成高額負擔。雖然私人損害賠償權未被開放,但員工仍可透過勞動法下的PAGA(私人勞工訴訟法案)尋求追訴。此法案反映了加州對AI在勞動市場中日益擴大影響的高度警覺,強調人類判斷不可被完全取代,為美國其他州制定AI勞動監管提供了重要範例。